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沛县院:联合公安共同对一起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宣布不起诉并向涉案企业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
2021-12-09 11:04: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沛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对一起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宣布不起诉并向涉案企业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

  承办检察官首先向被不起诉人、被不起诉单位说明该案目前因为证据不充分,按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该案涉及的一些问题听取了被不起诉人、被不起诉单位诉讼代表人的意见,做出详细的释法说理,并向被不起诉人和被不起诉单位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为切实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合法经营,承办检察官在宣读过不起诉决定书后,向涉案的四家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指出该四家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存在向个体户收购原材料登记记录不齐全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今后向个体户收购原材料时,过磅单中不仅要有出售者或者驾驶员姓名,还要写明住址、联系方式,便于核实。二是针对个体商户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应当如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争取得到税务机关支持,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费用抵扣的问题。

  被不起诉人和被不起诉单位诉讼代表人针对本次案件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表示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会进行认真整改,提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会详细制作客户资料登记、原材料台账等资料,完善公司的采购管理程序和相应票据管理制度。

  我院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主动担当作为,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理运用不起诉权,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投资发展信心,切实保护了民企的发展。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