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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与山东鱼台院会签南四湖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文件
2021-12-28 11:43: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沛县与山东鱼台县检察机关在两省接边地区的江苏北大门龙固镇,会签了《关于建立沛县鱼台南四湖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以下简称《意见》)。沛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宜华与鱼台县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党组成员段成华代表双方签署了《意见》,并分别就《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打算,两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参加了文件会签仪式。

  202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南四湖流域企业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以事立案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以下简称南四湖专案)。沛县院和鱼台院按照最高检南四湖专案组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山东鱼台县和江苏沛县属于两省接边地区,同时均属于南四湖流域。因历史长期遗留的问题,江苏和山东两省在南四湖湖西地段存有多处插花地,南四湖专案生态环境出现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地方,有的具体位置存在两省争议,很难分清行政界址。南四湖专案涉及到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围湖养殖及内河航道污染等多方面且涉及两省插花地多,具有河湖治理措施复杂和治理难度大的特点。没有两省的合力协作,生态环境损害治理及治理效果的反复就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为切实破解南四湖专案的社会公益保护难题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助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的长治久安。沛县院与鱼台院会签了《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及南四湖专案协作配合的成功经验做法,立足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公益诉讼检察保障的需求,聚焦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履职内容、履职培训、工作协同、组织保障等方面形成共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新格局。

  两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要以本次《意见》会签为契机,加强南四湖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为实现两县两省接边地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会签仪式结束后,两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和两省接边地区沛县龙固镇的主要负责人,结合龙固镇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就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如何协调共同发展及工作推进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对《意见》实施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积极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