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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新沂:检察开放日发布保护民企典型案例
2019-09-26 17:50: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8月23日上午,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新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庆国与10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活动,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芳,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浩出席活动。

  

  企业家们首先参观了该院的12309服务大厅、党建工作展、公益诉讼办案区等场所,了解院情院貌,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杜芳副检察长对各位企业家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详细介绍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情况。近年来,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年”“提升年”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护航”新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优化服务环境,与多家企业建立挂钩共建关系,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司法需求,出台了《新沂市检察院关于服务新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四项举措》等文件。围绕优化投资开放环境,成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办案组,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妨碍企业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严格落实“三个慎重”,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接着,吴浩专委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介绍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10起典型案例。案例以保护民营企业为重点,涉及敲诈勒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寻衅滋事、职务侵占、重大责任事故等罪名。有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例,也有依法严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诈骗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例,还有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是妥善使用不起诉权,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案例。10个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现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对民营企业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家踊跃发言。一致认为,检察开放日活动十分接地气,不仅让企业家们认识到检察机关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也切身体会到了检察机关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上付出的辛劳和汗水,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尤其是会上介绍的10起典型案例,每一起都发生在身边企业,都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听后深受教育。

  

  新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庆国认为,通过参加开放日活动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他建议,企业家们要把今天活动精神带回到企业中去,合法合规经营,不碰触法律底线;检察机关也要把开放日活动坚持下去,多深入企业与企业交流互动,切实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杜芳副检察长对各位企业家的发言表示感谢。她表示,各位企业代表在座谈中既有对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肯定,也有对今后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充分体现了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真诚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一步将认真梳理研究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新沂检察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