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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院司法救助“不打烊” 确保疫情期间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2020-03-25 11:33: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沛县院突出发挥检察智慧,主动作为、创新方式,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其中与市院联合救助4件,与兄弟院跨地区联合救助1件,已完成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确保疫情期间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一、强对接、拓案源,做到疫情期间“应救尽救”。一是救助告知“一个不少”。该院控申部门强化与刑检部门的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在征求刑检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推出《司法救助告知书》,告知书列明申请条件、申请人范围、所需材料以及申请流程,由刑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放给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及时进入救助程序。二是案卡排查“一个不漏”。针对疫情期间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接访不便的情况,该院控申部门及时与案管部门对接,逐一排查案卡信息,筛查有无遗漏的救助对象。疫情期间共筛查案卡184件,并通过电话核实具体情况,确保救助对象无一遗漏。三是云走访“最多跑一次”。因受疫情影响走访不便,该院积极开展线上“云走访”,利用远程视频系统与救助申请人和其所在地基层政府、村居、公安机关联系,一方面指导救助申请人规范填写申报材料,让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及时调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二、上下联动、异地联合,做到疫情期间“及时救助”。一是上下联动,扩大救助力度和效果。部分被救助对象受不法侵害较重,仅医药费便高达几十万元,自身又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极度困难。而基层院的救助金额一般较低,相比于被救助对象的现实情况杯水车薪。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及时书面向市院汇报,说明被救助人具体情况,联合市院共同救助。如孔某司法救助案中,孔某系退伍军人,被交通肇事撞成重伤,仅医疗费用便高达60万余元,但其并未得到赔偿。若直接由该院救助,金额仅有1至2万元。该院遂及时向市院汇报,正在联合市院为孔某申请10万元司法救助金。二是跨地区联合救助,破解疫情期间异地救助难题。受疫情影响,无法跨地区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实际情况,异地救助面临调查核实难题。该院充分发挥兄弟单位联动力量,开展跨地区联合救助,协助异地兄弟单位调查核实、视频接访、发放救助金。如该院接到南通市崇川区院的协查函,希望该院帮助调查核实一起父亲杀害母亲案中两名“事实孤儿”的实际生活情况。该院通过走访村委,了解到两名孩子跟其爷爷奶奶生活,年收入仅有1200元,生活确实陷入困难,遂及时向崇川区院通报相关情况,协助崇川区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为两名“事实孤儿”协调办理了孤儿待遇。三是精准对接扶贫攻坚,解决后顾之忧。找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的结合点,促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大局深度融合,针对救助对象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办理、快速审批,及时发放救助金,并通过扶贫办协调民政、财政、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全方位救助。

  三、探索“司法救助+”模式,多元救助求实效。一是司法救助+资金监管。疫情期间,改变直接交付现金的传统模式,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被救助人的银行账户中。同时,针对被救助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分批次发放救助金并协调民政部门、学校等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如经某某司法救助案中,该院协调经某某所在的学校对救助资金进行监管,学校每年给经某某生活费一万元,考上大学后将本息全部交给经某某,助其完成学业。二是司法救助+复工复产。结合当前企业复工复产的形势,走访企业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复工情况和用工情况,将具有劳动能力的被救助人推荐给用工短缺的企业,实现司法救助和复工复产双赢。如王某某(9岁)司法救助案中,王某某父亲去世,母亲无业,生活陷入贫困。该院结合走访的某企业复工人员短缺的情况,将王某某的母亲推荐给企业,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也为王某某家庭带来新的希望。三是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针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救助人,在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选派有心理咨询经验的干警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疫情期间,该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4名未成年被救助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减少“次生伤害”,帮助他们早日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