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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评】政治建设要抓紧抓实
2019-04-10 09:52:00  来源:检察日报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日前,中共中央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党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紧抓实政治建设,首先必须从思想认识上紧起来、实起来。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政治建设,注重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但也要清醒看到,目前,少数检察机关对政治建设还抓得不够紧、不够实。有的认为政治建设太虚,抓政治建设不够用心、不够尽力;有的对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辩证关系理解不准确、不到位,片面认为主要精力要放在业务上,政治理论学习不走心、不认真等等。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从思想深处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把政治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检察院党组要结合实际,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抓紧抓实政治建设,必须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必须有一个思想灵魂引领,这个灵魂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用结合,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部门、岗位职责任务,结合正在做的工作,结合遇到的难题,边学习边体会,边学习边实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

  抓紧抓实政治建设,必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抽象的,也不仅是领导干部的事,而是与每位检察人员都息息相关。具体而言,检察人员日常政治言行和一贯政治表现如何?重大事件和紧要关头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如何?内心深处是不是坚定“四个自信”?等等,这些都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止于嘴上,必须看行动、见实效。在这方面,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担起主体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每位成员都是主体责任承担者,必须做好表率。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制度落实。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教育警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检察人员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抓紧抓实政治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检察业务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理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关系,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领会透、落实好。要充分认识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是辩证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比如,检察机关的一些办案工作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没有很好地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问题,就可能让人民群众不满意,招致社会公众批评、吐槽,导致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都不好。从本质上看,这还是政治素质不高的表现。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在业务培训中更好地融入政治培训,促进政治建设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抓紧抓实,帮助检察人员提升政治能力,促使他们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真正对党忠诚、为党分忧,真正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以人民为中心”。

  口号再响不如务实行动。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