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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高两强” 护航打造“区域样板”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2020-10-30 11:34: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在市委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新徐州建设进程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重要作用。

  国庆前夕,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聚焦“两高两强”目标 全力护航打造“区域样板”建设“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用实实在在的教育整顿成效助力护航新徐州建设。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徐州视察,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站在新时代历史起点,江苏省委、徐州市委科学谋划高质量发展新图景,赋予徐州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建设高质量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重大使命。

  2020年上半年,徐州市委发布《关于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匡正发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提升统筹贯彻与服务保障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周铁根书记在全市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现场推进会上,提出了“两高两强”的高点定位目标。

  为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是徐州市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这一崭新的区域定位对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尽快补齐检察工作短板,如何深度契合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总体要求与重点任务,如何更好地服务“两高两强”目标,是徐州检察机关的必答题。

  徐州市检察机关紧扣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指示精神和市委“三主”工作总思路,高度重视服务大局与经济发展,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市委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新部署、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制度性落实安排,也有力回应了徐州检察机关提升品质、增强质效,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的自我定位。

  二、《实施意见》“干货满满” 

  《实施意见》涉及面广,内容全面,共分四部分,分别围绕服务和保障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组织保障等四方面对检察护航工作进行规范构建,旨在发挥市检察院主导主体作用,优化检察资源配置,积极构建品质化、多元化、现代化的检察护航工作新格局。

  《实施意见》不仅全面涉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针对性、规范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也对增强服务保障的品质性、质效性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的亮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营造“五个环境”,即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新发展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洁的生态环境、清正清朗的政务环境,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倾力打造“五项品牌”,即做深检察监督品牌,服务“区域样板”建设大局;做细知产司法保护品牌,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优公益诉讼品牌,推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做实民生检察品牌,护航幸福徐州“大家庭”;做强典型案事例品牌,助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越来越强。  

  三是奋力提升“五种品质”,即着力提升检察担当品质,在服务大局中凸显检察贡献度;提升检察为民品质,将人民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唯一衡量标准;提升检察规范品质,以新发展理念促司法作风优化;提升检察实干品质,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主动能;提升检察素能品质,打造钢铁般专业化检察队伍,充分筑牢服务和保障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的基石。  

  三、《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需要说明的是,《实施意见》不只在市检察院,而是在全市检察机关同步推进,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已成为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的重点。

  结合正在进行的教育整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量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抓细抓实,建立自上而下、一以贯之的压力传导机制,同时加强与高质量发展政策、指标、统计及评价“四大体系”的衔接,开展“品质检察”创建活动,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及时挖掘创新点、推广典型、培育品牌,全景展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徐州模式”,形成系统化、项目化的服务保障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工作整体推进机制,为贯彻打造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贡献徐州检察的智慧和力量。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