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沛县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江德芹荣获徐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沛县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快速行动,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江德芹同志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坚持严惩方针,在院党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