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沛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比落实情况
2020-11-13 09:25: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5月份,沛县检察院“案-件比”是2.06,全市较高。为进一步压缩案-件比,提升司法诉讼效率,沛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深刻剖析原因,分析研究对策。

  沛县检察院遂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降低“案-件比”,每月的“案-件比”均逐渐下降:1-6月份,“案-件比”降为1.7;1-7月份“案-件比”降为1.64;1-8月份,“案-件比”降为1.61;1-9月份,“案-件比”降为1.45;1-10月份,“案-件比”降为1.4。

  具体措施如下:

  1、切实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先由办案部门采取提前阅卷、案件探讨等方式提前介入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起诉;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受理,让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查清后再受理。

  2、案件受理后,严格控制案件的延期、退查。一次延期、退查的,必须向分管检察长汇报,二次延期、退查的,必须向检察长汇报。

  3、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尽力避免延期、退查。

  4、增加案件的受理数量,对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审查起诉,降低“案-件比”。

 

  2020年11月13日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