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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关于启用新配备扫描仪的通知
2017-10-24 10:15:00  来源:江苏沛县院

各业务部门:

  为更好落实文书扫描上传相关规定,我院为每一位员额检察官新配备了一台扫描仪。请各位员额检察官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扫描仪,严格按照《沛县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法律文书制作、使用管理规定》(沛检发【2016】33号)扫描上传相关文书。  

  扫描仪尚未安装到位的,请尽快联系技术科进行安装,并于11月1日前安装到位。  

   沛县检察院案管科  

  2017年10月23日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