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王茹同志任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兴伟同志任第三检察部主任;
李先东同志任第六检察部主任(负责控告申诉工作);
贺龙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陈雪同志任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吴冬梅同志任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主持案件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王媛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王小玲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朱冠宇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苏同志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李心国同志任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免去:
江德芹同志第一检察部主任;
鹿存刚同志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茹同志第四检察部主任;
王兴伟同志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陈雪同志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吴冬梅同志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王媛媛同志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王小玲同志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朱冠宇同志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张苏同志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李心国同志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中共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