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沛县地区旅馆行业管理,预防和减少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沛县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防护网”。
正值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之际,2021年6月1日下午,沛县人民检察院、沛县公安局联合在沛县维也纳酒店召开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沛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江德芹、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梅竞霜、燕玉波等人,26个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及沛县旅馆业的300名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等。
会上,沛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江德芹结合沛县近两年来在旅店、宾馆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内容,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和旅馆从业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江德芹主任强调,旅馆从业,底线须坚守。严格进行入住管理是一项义务,更是一份责任,是挡住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屏障,是平安建设最基础却最重要的一环。宾馆从业者应严格入住登记和强制报告,警醒护幼良知,成为预防犯罪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
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梅竞霜、燕玉波等人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管的实施意见》、《规范接待未成年人承诺书》等内容,对旅馆从业人员提出了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来访登记、强制报告等七项具体要求。
最后,300名参会旅馆的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签署了《规范接待未成年人承诺书》,领取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工作提示》和检警提示牌。全县300家宾馆均将悬挂该警示牌,确保旅馆业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下一步,沛县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坚持从严惩处,注重协作配合,集结最大社会力量,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