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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2018-07-26 11:15:00  来源:

  近年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批捕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3件6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一个“准”字,确保办案质量。该院统一执法办案标准,与公安、法院、食药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发案情况及办理的典型案件,并就办案中证据收集不规范,物证查找难、书证收集难、口供获取难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统一的证据标准,为案件顺利起诉、判决奠定基础。

  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准确搜集证据。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该院实行专人办理机制,派专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对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进行引导,避免因执法和取证瑕疵等出现证据被排出、无法成案问题。如在办理周某某销售假盐案中,该院先后5次深入办案现场,指导侦查人员收集并检验所销售的盐碘含量、氯化钠含量,以及长期食用缺碘盐的危害等证据,确保证据确实充分。

  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精准打击能力。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办案专业性强、需具备多个学科知识等情况,该院多次组织批捕、公诉、侦监等部门干警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法规及“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促使办案人员掌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界限、法律适用及处罚标准。同时,该院邀请县食药局专家为干警授课,通过对有毒有害食品的标准、范围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提高干警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一个“合”字,确保从严打击。该院建立健全内部联动机制,在办案中加强与批捕、公诉、侦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快捕快诉,同时不断加强与食药局、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通报办案情况,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办案情况互通。与此同时,该院抽调批捕、公诉、侦监等部门干警深入人口集中的社区、超市、学校、厂矿、企业等走访座谈,收集相关案件线索,并细化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管理使用办法》。此外,该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综合治理。通过以案释法、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并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维度宣传检察机关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主动反映线索。

  突出一个“督”字,确保打击效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该院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如在办理周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中,针对近年来销售假盐案件增多的情况,该院建议盐务局对全县内无碘盐的批发、零售渠道进行专项整顿,对无证、超出销售范围等违法经营食盐的批发商、零售点等进行清查,收到了较好效果。

  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该院要求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或移送审查起诉。针对已经判处的刑罚案件及时监督,防止出现刑罚执行打折扣和刑罚执行完毕后被告人再次犯罪的情况。如该院办理的全国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法院判处刑罚后,该院及时督促被告人回收并销毁由其销售的尚处于流通中的假冒碘盐,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