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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检察筑牢琼岛绿色屏障
2018-07-27 10:07:00  来源:

  “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是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尽责履职,通过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为守护海南得天独厚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贡献检察力量。

  镜头一 擦亮海岛新名片

  湛蓝的海水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风景秀丽、游人如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昌市铜鼓岭南侧海岸,在半年前,其中充斥的绿色漂浮物却让人望而却步。现如今,海水恢复湛蓝,重新迎来一批批的游客。这与文昌市检察院开展的“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密切相关。

  2017年年底,文昌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污染海岸的漂浮物之后,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在自然保护区铜鼓岭石头公园西南一带近海陆域上分布着10余家养殖场。养殖场周边安装了许多蓝色塑料管道,一边从海里抽水养殖,一边将养殖废水排到周边的沙滩上汇入海中。长时间的养殖废水冲刷,沙滩上形成一道道沟壑,海岸边漂浮着大量类似绿藻的漂浮物。检察官向周边渔民了解,得知这些藻类漂浮物由来已久,检察机关及时委托鉴定部门对近海岸海水进行水质鉴定。专业人员鉴定后认为,养殖废水直排入海,养殖区活性磷酸盐含量高,在海水交换不畅通时造成海域水体富营养化,使藻类迅速滋生。这种藻类虽对人体无大的危害,但大面积爆发,会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严重时会造成渔业资源较大损害。

  为防止海水质量进一步恶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文昌市检察院对铜鼓岭的周边海域多次进行深入调查。经查,养殖经营的业主既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测评,也没有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或离岸排放。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26条第2款“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已建的排污口,应当将排污口深海设置,实行离案排放”之规定。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今年1月,文昌市检察院发挥生态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向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从污水排放、土地利用及环境评价等方面对铜鼓岭海洋保护区内的近海养殖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并对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处罚。

  接到检察建议后,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区域的10余家养殖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和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对区域海岸线重新作出建设规划,有效制止了海水养殖对近海海域的环境污染,污染海岸的漂浮物从此不见了。

  海洋生态守护者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我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自责不已,甘愿服判认罚。”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庭审时,被告人黄某痛定思痛地说。

  黄某是海南省临高县的一名渔民,2017年4月7日,黄某驾驶渔船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港外附近海域(禁渔区)进行电拖网捕捞,非法捕捞水产品84.3公斤。为获取更大收益,黄某又继续放网实施第二次电拖网捕捞,被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民警查获,当场从黄某驾驶的渔船上缴获了用于电拖网作业的设备和捕获的水产品。

  此案侦结后经指定管辖,移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多次提审,通过阅卷和实地调查,掌握大量一手资料。

  庭审中,办案检察官指控,被告人黄某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止渔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在宣读起诉书后,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严谨清晰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对黄某进行了教育,旁听群众也受到法治教育。最终,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黄某罚金3万元。

  琼山区检察院认真推进专业化司法,构建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认真总结生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延伸涉海保护检察监督触角,构建起覆盖面更宽、更广的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

  该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17年以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6件,其中对发现破坏资源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了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12份。

  镜头二打防并重显成效

  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海口市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督促符某等人恢复被破坏耕地。目前涉案土地上的硬化水泥地块均已被铲除,土地复垦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海口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张杰栋向记者说起该院办理的一起生态俢复案例。

  2017年7月上旬,海南省检察院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海口市检察院办理。经查,符某等人在海榆中线某租用的农业用地上抢建违法厂房,用水泥浇筑地块,严重破坏农用耕地。虽然违法厂房被该市国土局责令拆除,但市国土局未依法追究符某等人破坏耕地的行政责任,被破坏耕地也未得到修复。面对公共利益受损的实情,海口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海口市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督促符某等人恢复被破坏耕地。打响“第一炮”后,海口市检察院及时总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出台公益诉讼线索移交等办法,与市环保局会签建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等文件,完善内部线索发现机制,建立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件。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30多家,勘察破坏、污染环境现场12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责。

  “我们把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尽量通过诉前程序,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张杰栋介绍道。

  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海口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等生态恢复实践,打造“生态修复+专业评估+法律监督”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和保护。据统计,2017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修复生态环境的制度机制,补植复绿树木6958株。

  “近年来,我们坚持打防并重的工作思路,在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推行生态修复赔偿机制。”海口市检察院侦监处负责人冯亚辉介绍,通过推行恢复型司法,实现既修复人与人(社会)的关系,又恢复受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2017年1月至今,海口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111件145人,其中市检察院办理案件数占56.7%。

  今年1月初,一则公路两侧防护林被“扒皮”的消息迅速在南海网及微信朋友圈传开,定安县检察院对此髙度重视,立即派出干警赶往实地调查。

  原来,定安县定城镇至富文镇路段约1.5公里道路两侧的公路防护林被人恶意毁坏,176株几十年树龄的马占树、桉树等林木遭到“扒皮”。公路局派员到警方报案,定安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定安县检察院适时派员介入侦查,2月7日,该院将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定安县定城镇至富文镇公路防护林旁承包地种植了大量槟榔树,由于公路防护林树高叶茂遮住了阳光,不利于他种植的槟榔树的生长,为给自家槟榔的生长“创造”良好环境,2017年12月30日,王某纠集同村村民来到承包地公路防护林旁,用钩刀将防护林剥皮。被破坏的树林有176株,其中大部分为马占树,少部分为木麻黄树、桉树和杂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森林公安机关紧密部署,迅速侦查,很快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

  该案移送定安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重点审查主从犯关系,案件罪名定性、是否存在遗漏犯罪嫌疑人等情形,仅用4天时间就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继续做好该案的捕后监督工作,该院要求侦监部门继续对该案进行跟踪监督。并表示对类似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为营造定安县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镜头三 生态巡查常态化

  生态保护大格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又到周一,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两名干警一早便来到该院设立在开发区4个居委会的生态检察宣传栏前,更换新的生态检察宣传内容。

  “我院主动把检察机关主要职能、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及破坏生态资源的案例等作为宣传内容,用宣传栏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送法到乡村’‘送法进企业’等一系列普法宣传讲座、生态环保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高群众保护生态意识。”该院检察长张晖介绍说。

  近年来,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结合洋浦开发区自身特点,创新生态检察宣传形式,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该院不仅在4个居委会设立生态检察宣传栏,还聘请当地调声老师演唱改编后的调声,把检察机关主要职能、生态保护等内容制作成歌词,刻录100余张光盘送给各居委会播放,寓教于乐,受到群众欢迎。

  去年9月中旬,该院联合洋浦社会发展局、洋浦电视台面向全区在校中小学生及校外青少年,发起“‘保护家园,关爱地球’争当环保小卫士”环保绘画比赛,激发了青少年及家长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热情。

  除此之外,该院还加强两法衔接监督,不定期派出干警深入公安、行政执法等机关调查有案不立、有责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组织专人调查,核实情况,向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主动开展生态巡查,全面了解环保现状,是该院开展“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掌握区内排污情况,该院派出干警到海南炼化、金海浆纸等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环保措施。

  为使生态巡查常态化,该院每月定期到重点企业、海岸线和关键排污点巡查,走访周边居民区了解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积极与负责环保监督的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与洋浦环境监测站建立环保数据通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提前介入机制,增强环保合力,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大格局。

  无人机巡查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3月5日一早,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派驻永兴检察室检察官黄展健就忙碌起来。8时30分许,黄展健开始着手准备当天外出巡查非法洗砂点的有关设备。在与记者简单交谈之后,黄展健便召集检察室的同事开了个碰头会。

  “目前秀英区东山镇南渡江流域有人大量非法采砂,我们要收集证据、整合材料,制发检察建议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履职。”在简短的会议后,黄展健一行驱车来到长流镇美楠村。据黄展健介绍,今年1月中旬,永兴检察室通过无人机巡查时发现,在美楠村周边发现有3处非法洗砂点。为此,永兴检察室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我们今天回访这3处非法洗砂点,主要查看是否还在动工。若是还在动工,我们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黄展健说。

  当天早上10点,黄展健与同事们在文森村出口处开始使用无人机进行巡查,在文森村内发现一处沥青搅拌站与非法洗砂点。对于如何判断非法洗采的地点?黄展健告诉记者:“高空俯视图片显示这里有大量砂堆积,且发现有生产线,要确认是否为洗砂点,我们还要进行现场确认。”

  据了解,这些海砂大量使用于工地建筑。而当不符合规定的海砂用于建筑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洗砂排放的污水还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地盐碱化。

  “有了无人机后,我们可以快速找到非法洗砂点,现场取证后及时与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沟通予以解决。”黄展健说,因为许多非法采砂点都建在偏僻且有大片树林遮蔽等地方,在未使用无人机以前,他和同事们可是跑了不少弯路。

  回到永兴检察室后,黄展健在生态联动监控中心向记者回放了当天无人机拍摄的图像内容。无论是处于哪个地段、多少机器与工人在作业,只要无人机拍摄到的图像,在监控中心的直播视频上,都能够一目了然。

  用无人机采集环境污染线索是该院生态联动监控平台的重要举措,依托该平台,该院还发现了海水污染、非法取水等线索。

  在短暂的休息后,黄展健又与同事们一同到东山镇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400多份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检察的法律疑问。

  联动机制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虽然专项打击行动已经结束,但是我们还是要不定时过来走访,看看还有没有不法分子继续过来非法采砂。”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派驻龙沐湾检察室副主任邢少东在对黄流镇新建村瘦园溪支流的河道进行回访时对记者说。

  2017年7月12日,龙沐湾检察室干警来到新建村瘦园溪支流的河道边。与周围秀丽的风景不同,河道两边全是裸露的河砂和因非法采砂而形成的大坑。因为缺少植被的保护,河中流淌的河水十分浑浊。

  “那次走访时,有很多村民向我们反映有一伙不法分子常在此非法采砂。”通过进一步调查,该院发现确实有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在河道内盗采滥采砂石,执法机关多次打击收效甚微。掌握相关情况后,该院启动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联动机制,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

  很快,该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龙沐湾检察室全程进行跟踪监督,依法对新建村河道内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拆除非法搭建的工棚,没收非法采砂使用的柴油。

  同时,该院还将充分发挥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在辖区开展走巡访工作,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线索的收集,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吴淑骁 髙淑君 范通广 魏艳春 黄瑞 孙安权 李姗蔚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