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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挺且直
2017-09-07 09:53:00  来源:

  吴青松是沛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负责人,今年34岁。和他接触过的人会对他说话的样子印象深刻:常常是一口纯正的家乡口音——“行,你说咋治就咋治!” 随后有些腼腆地笑笑,眼睛在笑,腮上陷得很深的酒窝也跟着在笑。

 

  他啊,就像我们法律监督战线上的一棵青松,苍翠笔直。” 提起吴青松时,同事总习惯这么评价。 

  他曾经是领导口中“一说话就脸红,一汇报工作就紧张”的羞涩小伙子,十年的时间,成长为“十优侦查监督能手”,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1000多人,无一错捕、漏捕情形。

 

  2013年夏天,某镇上一家废弃的化工厂化身“黑作坊”,利用劣质鱼油等下脚料制成保健品进行网络销售,涉案区域横跨鲁、冀、豫、皖、粤等二十多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  

 

  整个犯罪过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制、储、运、售、销等流程均有专人负责。吴青松查阅了全部卷宗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和公安民警一同到现场勘验,达成了“揪住制售链条中的一环,环环就可迎刃而解”的共识。

  可涉案人员分布广、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加之嫌疑人间相互推诿,如何才能够打破僵局、固定证据呢? 

  案情分析会上,面对诸多争议和困惑,吴青松从证据和法理角度,进行抽丝剥茧般的论证,建议把“假冒注册商标以及非法经营数额”作为侦查的重点方向。

  一方面,围绕新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进行探讨,瞄准产销过程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另一方面,通过侦破嫌疑人在犯罪团伙中的非法收入构成及具体数额,使证据跳出书面的窠臼,将视野由在卷证据拓宽至在案证据,逐步扩大战果。

  “放纵任何一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对法律的亵渎,一定要站好‘前哨’的监督岗吴青松如是说。 

  

侦查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关口”,也是“第一风口”

  无论是“批准逮捕”还是“不予批准逮捕”,都要经得起诉讼程序甚至是民意的种种检验。而在舆论的“镁光灯”下,一个“不捕”的决定,往往需要更多的勇气和担当。    

  嫌疑人盛某是位70多位的孤寡老人,常年在养老院里生活,日子久了,总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以此填补精神空虚。于是他先后三次夜间入户,偷窃街坊邻里家的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

  吴青松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时,证据相对充足,盛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盛某多次盗窃,说明没有悔意,应该批准逮捕。”

  “他已经是70多岁的人了,偷的都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建议对其宽大处理。”

  “案发事出有因,盛某个人和社会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待轻微犯罪,特别是老年人犯罪,更注重打击还是挽救?吴青松把这起案件连同社会话题带上了分析讨论会,让大家各抒己见。 

  “实际上,相对不捕案件背后的释法说理工作,比单纯的批捕决定要复杂得多。”吴青松深知,一旦决定不批准逮捕盛某,很可能会造成公众的不理解。但如果我们可以透过案件,一点点修复脆弱的社会关系,这远比惩治一个人更有意义。

  审查期间,吴青松多次到养老院和附近居民区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养老院管理松散,老年人进出没有专人看管,而且附近居民反映盛某本性不坏,有时还会帮助社区做一些杂事,窃取他人物品并非为了谋取钱财,而是由于长期缺乏人文关怀,内心空虚。鉴于盛某认错态度良好,也愿意赔偿邻居损失,最终,吴青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结事未了。为了防止再发生类似现象,他联系该地养老院院长,针对当前管理现状下发检察建议,提出10余条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严肃处理盛某的违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吴青松在侦查监督岗位上整整十年。

  十年间,他办理过央视跟踪报道、轰动一时的假冒名酒系列案;化解了跨度时间长、信访级别高、群众反映热烈的小区涉法信访案;处理过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制售病死猪肉案;侦破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案……沛县检察院检察长沈善文评价他是“侦查监督战线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骨干力量。” 

  “青春无恙,平凡如我。愿像一棵树,驻足在检察事业旁,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吴青松说。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