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个好消息,司法救助金批下来了!这下,我们没有辜负和两个孩子的约定。”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控申检察部门)主任李波冲进了第六检察部(未检部门)主任李晓艳的办公室,迫不及待地和她分享喜讯。
2022年9月,小可、小乐(均为化名)姐弟俩的父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而被害人就是他们的母亲。一夕之间,10岁的小可和8岁的小乐成了“事实孤儿”。
以后谁来监护姐弟俩?他们上学怎么办?梁溪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当即将该线索移送至本院控申检察部门,共同协商落实救助事项。
两部门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前姐姐小可随母亲在无锡生活,弟弟小乐长期在江苏省阜宁县与爷爷奶奶生活。经讨论,梁溪区检察院决定和阜宁县相关单位开展跨区域联动协作,由检察机关牵头促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共治格局。
李波随即通过阜宁县检察院与阜宁县民政局进行联系,了解到帮助小姐弟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供判决书、孩子母亲的死亡证明等材料。今年8月31日,收集好相关材料后,李波赶到300公里外的阜宁,与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及村委会进行协商。最终,阜宁县民政局决定向姐弟俩每月各发放2300元救助金。
孩子的爷爷奶奶从村里到镇上颇不容易,李波便提议直接带着材料去村里,给姐弟俩办救助手续。当天下午,他与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孩子爷爷奶奶的家。
“你们是专门从无锡过来的?!”见到李波一行,孩子的爷爷惊愕之余,一下红了眼眶。
孩子的爷爷奶奶都已经70多岁了,靠耕种几亩农田维持生活。年老体弱且常年劳作,加上这次家庭变故,让孩子的爷爷看上去格外无助。得知姐弟俩以后可领救助金的消息后,老人眼含热泪,连声道谢。
一开始,小乐羞涩地躲在角落往外望。后来,他蹭到了李波身边,展示自己的作业,并拉着李波去看在田里干活的奶奶。“叔叔跟你约好了,明年的这时候一定会再来看你,你要好好长大。”临别前,李波和小乐拉钩作了约定。
和小乐的情况不同,小可目睹了父亲对母亲的作案全过程,心理创伤很重。为此,李晓艳与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小可制定了长期心理帮扶方案。李晓艳还联系了小可的学校,密切关注小可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情况;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帮助申请减免了小可这学期的学杂费。
经过心理安抚,小可的心理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但多名亲属均因各种原因无法担任小可的监护人。小可正在读五年级,监护权归属直接影响到她的升学。
“阿姨,我以后是不是要没学可上了?”一次心理咨询结束后,小可惴惴不安地问李晓艳。
“阿姨向你保证,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约定。”李晓艳和小可拉了钩。
李晓艳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小可的姑姑在无锡经营着一家蛋糕店,经济条件尚可。最终,梁溪区检察院通过与姐弟俩亲属多次协商,并结合孩子的个人意愿,从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角度,明确了姑姑作为小可的监护人。
2023年9月,小可顺利转学到姑姑家附近的一所学校,开始自己的全新生活。同月,梁溪区检察院为姐弟俩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如今,司法救助金已经到位,将分期发给姐弟俩。
阜宁县检察院也为小乐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梦想小屋”项目,未来将为小乐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设施,为他的顺利成长再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