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善文书记对被提名为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表示感谢,指出,如果人大常委会通报对其拟任职务的任命,将始终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开展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时刻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全局中谋划、部署和推动,切实以县十三五“五新”目标为导向,引领带动工作开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沛县建设。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经投票表决通过审议,决定任命沈善文同志担任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会议发放任命书并组织开展集中宣誓。
沈善文书记对被提名为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表示感谢,指出,如果人大常委会通报对其拟任职务的任命,将始终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开展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时刻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全局中谋划、部署和推动,切实以县十三五“五新”目标为导向,引领带动工作开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沛县建设。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经投票表决通过审议,决定任命沈善文同志担任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会议发放任命书并组织开展集中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