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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管理员公告
2018-06-01 09:37:00  来源: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管理员1名(以劳务派遣形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徐州地区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6、熟悉局域网络、操作系统、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具备基本的拍摄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照相机和摄像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被劳动教养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67-201868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沛县人民检察院738(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516-81210079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要求携带考试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明个人免冠2寸照片4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份。 

  (二)考试  

  根据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试和面试。分值分别占总分50%、50% 

  1、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开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与录用  

  根据专业知识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录用人员试用期通过由沛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520/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71520/1.5执行,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失业)。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沛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所有。 

 

   附件—报名表

 

    

沛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1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