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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职能,认真正确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第一期刑检沙龙如期开讲
2019-01-15 17:29:00  来源: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以“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职能,认真正确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的刑检沙龙在我院三楼会议室开讲,此次刑检沙龙由朱信诚副检察长主持,刑检一部副主任吴青松主讲,刑检一部、二部30余名干警参加。

  主讲人首先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试点至正式实施的历次演变进行了简单介绍。重点讲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内容,认真梳理了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文,再次重申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该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适用序程,并就新增加的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详细阐述。主讲人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含义,在此过程中,就如何认定“认罚”各位干警展开了讨论,比如“犯罪嫌疑人同意量刑建议,但表示即使法院判决后也无法缴纳罚金;无法退赔退赃,此时是否属于认罚呢?”各位干警对此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主讲人也结合办案实际进行了综合归纳。

  接着,主讲人以综合理论知识为基础,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在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如何发挥主导职能,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审查公安机关是否严格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讯问和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还要在审查案件的基础上重点把握案件的量刑建议,因为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要提出更加精准的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的刚性,我们要在这个方面苦下功夫。

  最后,主讲人与大家共同探讨了我们在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一是与辩诉交易的相关区别,二是要切实防止错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是如何保障值班律师不缺位,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四是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讲人建议我们不仅要切实掌握制度的实质和适用程序,还要保证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以确保更好的贯彻该项制度。

  朱信诚副检察长在最后总结时,再次强调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并延伸出学习的重要性,指出新时代检察工作,法律赋予了我们更多的职能,如何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归根结底就是要在学习上苦下功夫,要守住案件质量底线,以自强不息、能干肯干的精神共同做好检察工作。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