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沛县院:干警缅怀革命先烈开展英烈设施保护活动
2021-04-16 15:36: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清明前夕,沛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宜华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冒雨到县烈士陵园祭扫缅怀先烈并开展英烈设施保护活动。

  沛县境内的烈士陵园共有两处,分别是位于鹿楼镇鸳楼的沛县革命烈士陵园和位于沛县张寨镇后曹庄的曹庄烈士陵园,沛县革命烈士陵园于2010年隆重落成使用,目前部分设施正在按照规划改造中;曹庄烈士陵园原来是在无设施围挡的农村集体承包地内,今年经过县有关部门的工作,陵园修葺一新并形成完整院落。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国家保护英雄烈士,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专门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赋予检察机关英雄烈士保护的公益诉讼职责。

  为更好的赓续红色基因,让革命烈士精神代代相传,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瞻仰祭奠场所,沛县院干警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的同时对英烈设施保护进行实地查看,与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对两处英烈保护设施的维护进行了交流,并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沛县院将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为沛县两个争做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