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5月2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滹沱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要求根据滹沱河上中下游不同区域生态保护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依法行使检察权,以案促治,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执法。对行政机关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及时通报。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决定》要求,突出检察办案优势,由石家庄市检察院牵头,统筹市域内县(市、区)检察院办案力量,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生态检察办案模式,形成跨区域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司法与行政机关执法联动,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持续深化协作,拓展案源渠道,畅通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方面联动,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决定》强调,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采取属地检察、巡回检察等措施,督促主管主办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和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的滹沱河生态环境;加强诉源治理,强化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做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治理和末端管控,完善预防性制度。
《决定》还要求,石家庄市政府将滹沱河生态保护纳入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进行专项说明,并将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一并报告。统筹用好滹沱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探索设立滹沱河生态保护公益维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案件鉴定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滹沱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滹沱河发源于山西省繁峙县,从河北省平山县进入石家庄,市域内长205公里。20世纪70年代以来,滹沱河河道土壤干化、沙化现象日趋严重,采砂盗砂、倾倒垃圾、私搭乱建等现象屡禁不止。2017年,石家庄市对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平原区109公里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经过3年建设,滹沱河生态修复面积130多平方公里,形成水面2922公顷,新建、提升绿地10289公顷。为加强生态区管护,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滹沱河生态区管委会及办公室,管委会成员由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2022年10月,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为滹沱河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今年3月,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石家庄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守护大美滹沱河小专项监督活动,制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推进石家庄滹沱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指导意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踏查活动2次,发现一批非法采砂、非法排污、固体垃圾堆放河道等线索18件,立案12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初步成效。4月,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针对滹沱河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进行调研。此次出台《决定》,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效能,依法加大滹沱河流域生态保护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