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一名小伙子无证醉驾后,为逃避刑事处罚,竟私自伪造证明材料,最终一罪变两罪,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去年11月,邓某聚餐喝酒后一人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被交警拦下。经查验,邓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6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文超介绍:“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邓某提出自己现在还是某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于是,检察院要求邓某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然而他提供的证明中没有就读院校和就读专业,内容含糊不清。
为了证明自己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邓某再次向检察院提交了盖有江苏某大学印章的证明。然而经过比对核查,很快识破了这两份证明及印章都是伪造的。
本案中,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当数罪并罚,帮助邓某在伪造证明上盖章的孙某是邓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