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甘某等四人批准逮捕。经侦查,2015年底,犯罪嫌疑人甘某、任某、夏某、胡某四人,在经营的某公司无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引诱客户投资,为客户荐股或者引诱客户购买公司经营的外汇黄金业务,获取手续费。2017年全年,甘某团伙共诈骗股票回款和经营外汇净入额共计1367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甘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2018-04-12 17:36:00 来源:
编辑:安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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