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魏某批准逮捕。经依法侦查查明,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魏某在沛县魏庙镇与人吃饭期间,与刘某等人酒后争执,并发生撕打,将刘某打倒导致刘某牙齿、面部等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刘某牙齿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面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魏某批准逮捕
2018-08-17 09:40:00 来源:
编辑:安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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