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开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诉讼活动履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受理辖区内对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不服线索。对派出法庭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审判人员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必要时可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开展相关公益调查等;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以开展法律监督、宣传教育、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与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的联络工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完成上级院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大屯矿区检察室
2021-09-30 11:31:00 来源:沛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安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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