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我院检察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检察信息服务大局、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发展的作用,根据《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信息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检察信息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信息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1.建立共同参与机制。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上下一体的信息编写机制,根据市院工作部署,确定各部门信息编写数量和质量(见附件),信息编写数量以向本院办公室报送计,信息编写质量以上级院采用计,以合理分解市院信息考核任务。各部门信息报送量、采用量以月为单位在本院内网通报,未完成当月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向检察长作出说明,对于全年信息任务完成不力的部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建立选题研判机制。本院各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各业务工作的综合分析和类案分析,定期开展选题策划、综合研判活动。院办公室定期牵头召开选题研判会,及时掌握和调度信息工作,集中策划,统筹发力,对于院办公室牵头梳理的信息要点,由相关部门承接落实完成初稿,或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案例、数据、素材,切实提高信息编研的针对性和成效性。
3.完善列席重要会议制度。按照高检院要求,建立健全办公室专职信息人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及阅读有关重要文件、随同主要领导同志调研等制度,便于及时了解和总结检察工作情况。
4.完善信息及时报送机制。对于突发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应在事发或获知后1个小时内向本院办公室报送。由办公室统一向上级报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上报。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原则上编发时间不超过2日,其他信息应在5日内处理完毕。涉密信息一律通过“电子文件安全管理系统”邮件系统报送。
5.完善定期培训制度。每年邀请专家、学者或高检、省市院相关领导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各部门信息员开展写作培训。落实市院“跟班培训”制度,依照省市院部署,轮流选派各部门信息员到省、市院办公室跟班学习。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提供便利条件。“跟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为“跟班培训”人员分派其他工作任务。
6.坚持信息情况通报制度。院办公室每月5日前将在本院内网对院各部门上月份信息报送以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评出“优秀检察信息”、“优秀综合稿件”等供各部门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