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近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龙彬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法检两院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沛县检察院民行工作获高度肯定。
经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法检两院认真履行审判和监督职责,《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较好。检察院自2013年以来,共办理民事监督法律案件152件,其中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案件69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执行监督案件67件。办理民行法律监督案件中查办虚假诉讼22件,抗诉或建议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67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同时由沛县院协助徐州市院办理的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市院支持起诉的5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沛县检察院民行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业务评比中荣获第一殊荣。
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下步工作,检查组围绕形式多样加大民事诉讼法宣传力度、多措并举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以及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水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