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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一起非法集资案庭审
2018-09-14 11:03:00  来源:沛县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沛县院多措并举、定期开展观摩庭、邀请相关人员代表听庭评议庭审活动。2018年9月14日上午,孙某、秦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沛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沛县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人大代表在庭旁听、监督评议。

  经审查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孙某、秦某某在沛县胡寨镇以经营家电商场为由,以承诺给付高息等方式,先后向李某某、封某某、韩某某等41人借款,合计借款本金334.1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准备充分,有条不紊,详细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有力的指控了犯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孙某、秦某某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8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被告人芹某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听庭评议人大代表对公诉人的出庭水平与庭审的良好效果纷纷予以肯定,同时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肃清经济环境,为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