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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察】案后说法
2018-05-24 14:19:00  来源:

   

案后说法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曾庆俊

  在对外贸易中,一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偷逃缴纳税款的犯罪行为。本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且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同时,本案还有一些与一般走私案件不同的特点:一是涉案企业不是只从事某一类货物的进出口,而是经营种类繁多的商品贸易;二是涉案企业在走私行为中扮演的角色多变,有时扮演为他人进口货物的代理者,有时扮演让他人为自己代理进口的货主;三是走私方式多样化,包括低报价格、少报品名、伪报贸易性质等方式;四是货物入境口岸较多,包括威海口岸、烟台口岸、石岛口岸三地;五是货物进口后流向全国多个地区,走私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面较广。

  另外,该案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很强,也给侦查工作和司法认定带来很大难度。为此,我们在多种走私行为证据标准的把握,以及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交叉认定上下了很大功夫,注意根据不同走私行为的特点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最终成功起诉。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曾庆俊)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