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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要实现双赢多赢】
2018-05-28 11:19:00  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用实实在在的履职办案来落实。长沙县检察院注重办案的“时度效”,通过履好职办好案保护非公企业的核心技术,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很好地诠释了检察机关平等保护、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

  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要有“时效”意识。“绝不能在检察环节贻误企业发展时机。”诚如该院办案检察官所言,企业的发展拖不起也等不起,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时,一定要有时效意识,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速办案,及时阻止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为非公企业挽损止损。长沙县检察院受理相关案件后,开启绿色通道,专人加快办理,在最快的时间里清除了妨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检察机关办理这类案件时,要始终坚守法治这根弦,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坚决杜绝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杜绝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要注重多重效果的统一。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既要注重事后挽损也要注重事前预防,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实现双赢多赢,达到多重效果的统一。长沙县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后及时回访,推动企业进行法治教育,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为企业的提质增效作出了检察贡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