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唐明)5月2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杨成军分别在《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大兴安岭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上签字,这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首项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最大林区,是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天然屏障。多年来,两地检察机关为保护生态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两地的生态环境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尤其是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屡禁不止。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两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法律智慧,决定实施“区域协作共同保护大兴安岭”,建立起联络交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培训合作、强化宣传等五项配套机制。
《意见》要求,加强两地信息资源共享,遇有跨区域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或发现相关重大舆情线索,必须及时相互通报。在“办案协作机制”中,《意见》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对重大的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执行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机制;针对跨区域的重大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建立联合办案、委托调查和在当事人所在地开展检调对接等机制,切实提升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