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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搬走“巴士超市”
2018-06-22 16:11: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8年年初,白河县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十天高速茅坪出口处有人占道经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迅速到实地进行调查,并走访了当地基层组织和村民。调查发现,白河县茅坪镇冷厚路与十天高速茅坪出口交叉口处长期停放一辆大巴车,车上放置各种日用品、小食品等货物,从事零售经营活动,俨然是一个可移动的“超市”。该“超市”直接在公路路面上占道经营,且已经经营了几年时间,影响公路畅通,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占用公路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设后,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将占道经营多年的“超市”搬离,对被损坏的路面予以修复,恢复了道路畅通,消除了安全隐患。

  (柯艳)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