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着的,在路上的,你要走吗?易碎的,骄傲着,那也曾是我的模样……”很喜欢朴树的这首歌,或许是因为与歌词相似的际遇,唤起了内心的共鸣。
十年前的我,刚刚从苏州大学法医学专业毕业,本以为今后的工作会长期和尸体打交道。考上睢宁检察院以后,我被分配到侦监科担任内勤。工作中我渐渐发现在业务部门要想揽瓷器活,必须具备法律知识这一金刚钻。面对新环境、新要求,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天晚上坚持学习法律知识,遇到疑惑,及时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一年后我以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之后的工作过程中,我始终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先后拿到法律本科、法律硕士文凭,逐渐增加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
十年前的我,办理案件时,有科长、分管检察长的审核。“承办人-科长-分管检察长”三级审批程序,让案件得到层层把关,承办人担负的责任相对小许多。十年间,司法体制的改革带给检察机关一系列的变革,这种变化既有最直观的称谓上的改变,从原先的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变成了现在的书记员、检察辅助人员、员额检察官;更有肩上责任的变化,虽然越来越多的决定权被赋予到员额检察官的手中,由其独立行使办案权,但与之相伴的是案件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到来,员额检察官的决策更加谨慎,办案的压力明显增加。
十年间,检察职能进行了许多调整,虽然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整体转隶至纪检监察系统,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变得更加纯粹,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审查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及公益诉讼等主要业务上。
回首这十年,我们的办案模式、称谓、检察职能等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不变的东西。人民检察官们无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都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地奋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变化的是学习的领域,不变的是对于知识的渴求;变化的是办理案件的数量,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他们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老、中、青三代检察人坚守者这些不变,并满腔热血投入到了激情检察事业中,检察事业才取得了多项荣誉、创造了一项又一项佳绩,赢得了人民的赞许。
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不忘本来,方能开辟未来。愿下一个十年你我都能够在这些变与不变之间,坚定前行。
作者:顾敏(员额检察官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