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赟 通讯员张宏芳 丁萧雪)近年来,在云南省永平县经常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事故现场触目惊心。针对该情况,近日,永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探索,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今年初,在永平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郭永昌委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城二轮摩托车进行交通整治”的提案。面对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日益高发的摩托车肇事案件,永平县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今年6月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向云南省检察院汇报该情况,经云南省检察院层报最高检同意,大理州检察机关结合大理州公安局开展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交通治乱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个案探索,并确定永平县检察院作为试点院,先行先试。
永平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永平县摩托车销售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由摩托车肇事引起的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相应增多。据调查,2018年1月至2019年上半年,永平全县发生摩托车交通肇事刑事案件8件,其中死亡6人、重伤4人。检察官发现,这些摩托车大多涌向农村,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摩托车驾驶人未接受正规培训,道路交通知识、法律意识等薄弱,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8月26日,永平县检察院邀请11家行政单位及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学校代表就“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圆桌会议,合力破解无牌无证摩托车乱象问题。
会上,永平县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现场送达、当面沟通的方式向11家行政单位送达“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的检察建议,并现场听取意见建议。
“要加强培训时笔试的交通知识内容部分,加大日常临检。”“依法取缔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大校园周边的整治力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接收检察建议的11家行政单位领导分别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检察建议的对策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检察院工作做得实,底数摸得清,药方开得好,是切切实实为民办事。”永平县政协委员杨娟评价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未成年在校中小学生违法违规驾驶摩托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永平县检察院将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为发出检察建议的部门之一。
据悉,该系列案是云南省公共安全领域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云南省后续在其他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创新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