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林杰荣)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就童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案,依法向奉化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以来,该院经调查发现,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某伪造施工合同、结算书等相关资料,以帮助介绍工程为诱饵,指使韩某甲、韩某乙以该公司为被告,于2017年6月和7月,分别向法院提起总标的额为300余万元的三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实际获利50余万元。该案系一起涉案人员达50余人,涉及虚假诉讼16起、虚假劳动仲裁30件,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的系列案件。
面对虚假诉讼查处难度日益加大的新形势,该院不断强化民事、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创新出台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联席会议等机制,推进“三检”深度融合;开发智能筛查比对系统,借助大数据,自动抓取虚假诉讼有效线索;通过多种培训,超前储备能熟练办理“三检业务”的“多专多能”跨界人才。
通过“三检合力”制度,虚假诉讼案件办理成效明显,在民事检察方面,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4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其中批准逮捕2人,向同级法院提起再审检察建议16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件;在刑事检察方面,自2019年以来,该院共批捕涉及虚假诉讼案件4件10余人,目前这些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在行政检察方面,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份,目前涉案30份虚假劳动仲裁调解均已被撤销。据悉,该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监督数据在宁波地区基层检察院遥遥领先,其中再审检察建议发出数、采纳数稳居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