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1日,被告人龚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徐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沛县迎宾大道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带至沛县国泰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被告人龚某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56.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提起公诉
2018-09-27 11:31:00 来源:沛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安宏杰
更多…本院要闻
- · 喜报!沛县院控申获评2023年度全市“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
- · 江苏沛县院:认真传达落实全市控告申诉 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
- · 江苏沛县院:锚定目标,真抓实干—— 第五检察部召开第二季度工作部署会
- · 江苏沛县院:交流互动话发展 共谱检察新篇章——丰县院赴我院开展检察交流工作
- · 江苏沛县院:喜报!沛县人民检察院蝉联“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 · 江苏沛县院:检察长“零距离”接访 听民生、解民忧
- · 江苏沛县院:第三检察部荣获2023年度“六个现代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 · 【喜报】“全市双优秀” ——沛县院办公室集体、个人荣获市院表彰!
- · 江苏沛县院:沛检青年的“围炉夜话”:如何开启检察理论研究新篇章?
- · 江苏沛县院:沛县院召开推进“政协提案+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会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