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沛县院:“阳光检务”——全市观摩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工作获代表肯定
2018-01-03 15:56:00  来源:

  实现法律的公正,不仅要靠证据定案,还要耐心地做法律解释工作,真诚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我全程参与了此次公开答复,检察机关答复程序依法、规范,使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开、透明,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

--代表委员感悟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控申部门负责人莅临沛县院观摩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工作。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律师等人参加。

  公开答复会由徐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胡新华主持,答复会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中听证程序的规定举行,主持人宣布出席公开答复的人员,宣读了申诉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宣读了会场纪律,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公开答复的议题。

   在答复会上,复查案件承办人阐明了刑事申诉案件受理审查、诉讼过程、复查认定的事实等相关问题,全面细致地分析了全案证据认定情况。原案承办人对原案件的办理过程作了补充说明。与会律师向申诉人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然后就本案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认为该案证据确实达不到起诉的要求,办案程序公平、公正,沛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维持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 

  申诉人对复查决定充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公诉人及复查案件承办人对其提问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经过多方开诚布公、平等的对话,承办人向申诉人乔某宣读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后,申诉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认为沛县检察院的办案程序公开、公正,本案证据确实存在问题,愿意接受沛县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当场签收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对沛县检察院就其申诉案件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此次公开答复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和赞赏。代表委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评议意见。并表示沛县检察院公开答复开展得很好,在保障申诉人合法权利的同时,让相关人员参与刑事申诉案件诉讼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普法活动,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秦真岭 

  “这次公开答复会让我感受良多。实现法律的公正,不仅要靠证据定案,还要耐心地做法律解释工作,真诚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仅法律结论要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办案过程也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样既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又有利于解开当事人的疑惑,达到双赢局面。 

  县政协委员 孙斌 

  "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参与检察机关的公开答复活动,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公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有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县人大代表王寿轩 

  "我全程参与了此次公开答复,检察机关答复程序依法、规范,使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开、透明,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对我而言,是增长知识的过程,也是一次警示教育。"

  通过本次公开答复,更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
  近年来,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群众,公正执法,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增加办案透明度,大力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良好效果。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