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况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挽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1、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检察日报】信息“大盗”瞄上智慧停车系统漏洞
停车信息泄露引发故意杀人案,背后“私家侦探”现形|今晚九点半
一起故意杀人案背后,是1050条被非法获取的车辆轨迹信息……
沛检之声 | 检护医保守民生 多方联动筑防线 ——沛县检察院牵头召开“检护医保2025”专项工作座谈会
沛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