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屠春技)近日,浙江省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在慈溪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并出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保障和支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检察监督意见落到实处。《意见》要求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必须在1个月内书面回复落实情况,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对于被监督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或无故不落实检察监督意见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函询,必要时将采取视察、专项审议等形式予以监督。
检察监督意见落实得到人大支持
2018-05-21 09:47:00 来源:
编辑:安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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