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寇文一)近日,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与该市纪委、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后,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仍不采纳落实的,检察机关评估线索后,及时移交纪委、监察委处理,视情况予以问责或者依纪依法追究被建议单位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纪委、监察委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可以转交检察机关办理。
联合纪委监察委推动检察建议落实
2018-05-21 09:48:00 来源:
编辑:安宏杰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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