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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行动确保群众春节安全
2021-02-10 11:17: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为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农历大年,2021年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沛县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干警,在城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行动,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公益诉讼工作联席的规定一同参加。

  沛县院采取解剖式多点发力方式,对沛县城区和安国镇及鸳楼集镇、沛县烟花爆竹总公司(批发企业)、沛县天悦有限公司(仓储库)、乡镇供销社超市及办法零售户,进行城乡一体,批发、零售及仓储货源及管理措施一并核查。结果核查发现,沛县城区因实行两禁(禁止销售禁止燃放),无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及存在问题。乡镇及农村集贸市场存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经营禁止销售的天地两响(俗称“一脚蹬”,地下一响,射程尽头一响)、擦炮、摔炮等产品及店外经营、个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没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产品没有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亦无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等问题。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另发现线索:苏鲁两省接边的地区,部分无证经营者从山东省微山县(湖西)的西平镇批发所需剂量或含量不足等不合格的烟花爆竹制品产品在沛县予以零售。

  针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沛县院干警采取对违法销售者进行现场教育,让其合法经营保障春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部门对核查出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工作磋商,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和危险,应急管理部门采纳建议,立即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零售批发不规范带来的安全危险。针对发现的苏鲁两省接边地区烟花爆竹安全问题,联系微山检察院对微山县的湖西乡镇批发企业进行公益诉讼监督,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沛县院通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行动,确保沛县城乡的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安全,让人民群众平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春节。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