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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1-04-25 16:19: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沛县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三进”活动,深入街道、乡镇宣传、排查窨井盖问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日,针对一起窨井盖盗窃案件,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朱信诚、张宜华联合勘察案件现场,走访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员、失窃窨井盖周围居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调查了解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失窃窨井盖位置数量及可能引发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并分别围绕案件刑事部分和公益诉讼部分分析案情、发表看法,两部门联手将这起群众身边的“小案子”“小事情”办好、办实、办出效果。

  经调查,该案发生在乡镇街道,犯罪嫌疑人田某超年龄较大,平日以“溜乡”收废品为生,共盗窃了2个窨井盖,数额较小。

  围绕该案刑事部分,朱信诚副检察长表示: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对嫌疑人处以行政处罚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办理刑事类案和该案暴露的废品收购点收购违禁物品、收脏销赃等问题,建议开展废品收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清扫无证无照黑窝点,规范行业发展。

  围绕该案公益诉讼部分,张宜华副检察长表示: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追回窨井盖并放回原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经济压力较重,不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建议镇政府及时加固失窃窨井盖,并在全镇范围内围绕窨井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及时修补破损、失窃等具有安全风险的窨井盖。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窨井盖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治理窨井盖问题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窨井盖治理力度,强化涉窨井盖治理普法宣传和有奖举报,促进全民共管、共治,持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