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沛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为人民为群众办实事为初心,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水平,健全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涉案财物及时发放。2021年6月8日下午,沛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叶强、第二检察部主任鹿存刚、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先东,向沛县鹿楼镇七堡村委会发还涉案赃款460810元。
发放现场,叶强副检察长表示此次涉案财物的发放,即是沛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成果的有效转化,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 会中,鹿存刚主任对通报了原七堡村支书李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件办理情况与判决结果。随后,举行了涉案财物的发还仪式。
沛县鹿楼镇副镇长郭军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同时,规范处置涉案财物并发还给七堡村委会表示感谢,并表示将规范村镇财务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将发还的每一分都用于村镇振兴建设中。
沛县鹿楼镇七堡村支部书记方立华、村会计李垒向沛县检察院赠送了锦旗:检察为民办实事,追赃挽损助振兴。
会议最后,李先东主任对七堡村领导干部发放了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手册,意在通过进一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守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