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被猥亵的对象既可以是女童,也可以是男童。猥亵儿童罪中的猥亵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直接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2)让儿童对行为人或者他人实施猥亵行为;(3)强迫儿童自行实施猥亵行为等。
猥亵指的是哪些情形
传统意义上的猥亵儿童,以直接接触为客观表现形式,即行为人对儿童的身体有一定程度上的性接触式侵犯,通常是以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淫秽行为,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
但猥亵不仅局限于这一种表现形式,还应包括行为人与儿童之间没有直接身体接触的淫秽行为,如迫使儿童自慰、裸露生殖器供他人观看、为第三人实施口交、迫使儿童观看他人实施猥亵等行为的视频、照片等。
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通过网络强制被害儿童自行实施猥亵行为的事件时有发生,行为人与儿童虽不处于同一个可接触空间内,不具备两性接触的特征,但通过网络的实时传送画面,行为人身临其境,同样达到了性刺激和性满足的目的,其行为对儿童造成的伤害与传统猥亵并无本质区别。
哪些行为是性侵害
性侵害的主要类型包括言语骚扰,如以下流的语言挑逗孩子,讲述黄色笑话或下流话题;身体骚扰,如故意碰触、抚摸、亲吻孩子身体的任何隐私部位;不健康的信息,如向孩子展示淫秽色情的图片、影像等让人难堪的信息。
在儿童性侵害案件中,熟人作案占到了70%以上。性侵害实施者的伎俩,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以甜言蜜语、贿赂收买来诱惑;二是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三是暴力、威胁、言语恐吓;四是利用受害人的过错或隐私来要挟。
如何防范与应对性侵害
青少年预防性侵害的10个“守则”:
1.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2.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和物品,不告诉陌生人自己和家里的信息,不和陌生人外出;
3.不单独和异性朋友在隐秘的地方接触;
4.参加朋友聚会时不要喝酒,更不能喝醉;
5.不要单独和异性朋友在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或在外边过夜;
6.对熟人过分的殷勤要有所防范,熟人也有可能是性侵的坏人;
7.女孩外出,要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8.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9.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10.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件事不要告诉父母,那么你一定要告诉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