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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
2018-06-28 09:24:00  来源:

  “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2017年以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增多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有所下降。但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说。

  据介绍,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的。“目前还出现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史卫忠说。

  针对办案中存在发现难、查证难、指控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一些疑难重大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会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尽可能全面地收集证据,为案件顺利诉讼打下基础。同时,客观准确地把握证据标准,推动专业的办案队伍建设,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

  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问题,明确责任,增强执行力,尤其是要对未成年人淫秽色情信息进行特别规制,包括明确认定标准、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加大惩治力度等,体现特殊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着重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强调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当下和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给予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优先和及时保护,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化做法。”史卫忠介绍说。

  具体表现在,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具体需求,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转学、安置等多种帮助,既要解决未成年人生活面临的困难,也要帮助安排好其未来的学习成长。同时,实现司法救助更加精准、多元,更加主动及时,救助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了异地救助的做法。

  据介绍,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地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更加有力地推进这项工作。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司法的目的之一是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顺利回归社会,这就要落实特别程序,提供支持和救助,满足他们回归社会的专业需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史卫忠说,近年来,最高检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发展思路,社会化就是要加强与社会力量配合,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据介绍,目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保护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依靠党委领导,主动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医疗等职能部门,加强与群团组织沟通配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如帮教、未成年人安置、入学、司法社工组织的培育等。二是争取政府支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申请专项经费等方式,在办案中引进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提供服务,如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等。三是与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志愿者密切合作,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帮教、陪伴等支持。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年2月,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建立未成年检察社会服务机构、培育社工组织等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