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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2019-09-09 10:56: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湖北恩施恶性校园伤人事件震动全国。中小学校园平安与否,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安宁。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沛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四部主动出击,对全县中小学的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展开调研,与教育局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家长代表进行座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向教育部门进行反馈,集结社会支持体系,精准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2019年9月4日至9月6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四部工作人员与公安局的社区民警分别走进沛县歌风小学、沛县正阳小学、沛县妇联实验幼儿园等学校,督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检察干警们在上午七点半至八点半的上学高峰期对学校的安保人员配置、监控情况、门禁制度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

  9月6日上午,沛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们与公安局、教育局工作人员、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老师代表、家长代表们开展座谈,深入了解目前校园安全管理现状,并反馈了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一是安保力量明显不足,不能有效对安全隐患进行防范。比如某小学共有72个班级,学生人数近四千人,但在上学高峰期,校门口仅有两名没有配备安保设备的两名保安,其中一名保安负责疏散交通,另一名负责教师考勤,现有安保力量不足以作出较好的应急处置。二是安保器械配置不足,使用率不高。根据规定,校园保安应配置有七小件(警棍、辣椒水、电筒、防割手套、防爆叉、防刺背心、防爆盾牌),但部分学校没有进行足额配置,保安也很少进行器械使用。三是监控设备不完善,监管人员不到位。在部分学校里,校园内重要场所均未安装监控设备,监控中心也无人值守,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四是门禁制度不规范,接送高峰期较为混乱。有部分学校建立了专门的学生通道,在校门口的一定区域内仅限学生通行,家长、社会人员均无法进入校门区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校园安全的隐患。有部分幼儿园施行了门禁制度,保证凭借幼儿实名电子卡通行。但仍有部分幼儿园没有设立门禁制度,家长们随意出行,登记制度不完善,安全隐患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企业实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规定,沛县人民检察院向沛县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提出了多项建议。

  一、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器械配备和门禁系统

  建议学校增加校园保安数量,配备应急器械,定期组织学校保安接受有关法律知识、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学校应完善门禁系统,制定规范有序的出入登记制度。

  二、加强监控布置,建立校警联动机制

  建议校园内的重要场所、部位、校门口等处安装监控设备、设立监控中心,要求影像资料要保存30天以上。对于已经安装监控视频报警设备的学校,要主动商请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作为重点监控目标进行实时监控

  三、增强公安巡防,加强内保管理

  建议加强学校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提高护学岗的交警、治安人员数量。同时,公安机关的内保机构应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制度的管理和督导,加强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和保卫工作检查。

  四、集结社会支持体系,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建议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家长、社会志愿者们开展校园周边巡逻,在上下学高峰期负责交通疏导、安全督导等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安全。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