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凝聚监督合力,近日,沛县院认真梳理司法办案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按照每种证据的类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制定了《证据合法性审查监督一览表》,同时将上述制度张贴在会议室内,让制度上“墙”更上“心”。
为严防制度成摆设,沛县院让制度“走下来”。科室内勤在收到重大、疑难、新型、复杂案件后都会为各个承办人准备一份《证据合法性审查监督一览表》,表随案走。承办人在对案件审查时,对照上述内容自查并划勾,以此发现是否存在监督线索。案件讨论时,科室负责人检查并提醒监督是否有盲区,是否全面,在向领导汇报时,分管检察长依据上述内容对监督事项认真询问,通过常要求、常提醒、常督促以此强化科室人员的监督主动性。
“制度上墙”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沛县院将认真谋划,把《主罪主证复核制度》和《证据合法性审查监督一览表》有效融合,不断修订完善,打造成沛县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两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