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韩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韩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讯问了被告人韩某某。
沛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韩某某在沛县中央御景附近,盗窃价值2000多元电动车一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6月27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韩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韩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讯问了被告人韩某某。
沛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韩某某在沛县中央御景附近,盗窃价值2000多元电动车一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