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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坚持“八字”方针进一步推进未检专业化建设
2018-03-29 14:10:00  来源:

  高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沛县院未检科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并将文件精神向该院党组作了一次专题汇报。沛县院党组根据该院未检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强化、更新、突破、发展”这“八字”方针,切实推进未检专业化建设。

  “强化”:强化未检人才培养。按照《意见》精神,保持未检队伍的稳定性,保持由业务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熟练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教化引导工作的干警继续专职从事未检工作,确保未检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性。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未检干警素质,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未检队伍。

  “更新”:更新未检办案理念。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院领导以及检委会委员对未检工作特殊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检察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除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职能外,还承担着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社会职能。确保整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运行以“少捕、慎诉、少监禁”为导向,进一步树立保护性司法、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突破”:突破自身工作短板。积极借助两法衔接平台等方式,寻找诉讼监督线索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监督线索,打破诉讼监督工作的瓶颈。在监督数量少的情况下,提高监督质量,通过纠正违法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形成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制度,显示监督的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监所科、民刑科沟通,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发现涉未形事执行监督和民行案件线索,未检及时介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展”:发展新的特色项目。立足司法办案,在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对已有的未检特色项目,进一步细化程序、规范操作、深入推进、扩大影响。同时积极在未成年人保护范畴开发新的工作项目,保持持续的创新增长点。注重对未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总结和提炼,通过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云龙未检影响力。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