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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普法工作,高检院决定围绕检察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开展调研。按照省院通知要求,市院现面向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调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重点内容
(一)检察机关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关情况;
(二)检察官围绕《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七类案件开展办案释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情况;
(三)检察官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好的形式,开展的相关重大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四)各级人民检察院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经验做法;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开展以案释法先进个人、单位表彰奖励的情况;
(六)如何健全完善法律文书说理质量评析,落实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责任制、更好开展法律文书说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办案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七)对如何结合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及援引指导性案例开展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进行调研总结;
(八)对涉及以案释法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开展调研、总结。
联系人:邵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