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微信号昵称“小薇”,与男子陈某成了网络情侣,为给自己出气,“小薇”怂恿陈某烧掉他人汽车。日前,江苏省句容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责令张某退赔陈某经济损失1.8万元。
2017年初,张某因过年期间与姐夫王某发生冲突,便起了报复王某的心思,张某使用“小薇”的微信号向“男朋友”陈某哭诉自己被人欺负。一周过后,张某以“小薇”的名义给陈某发微信,说想烧掉姐夫的轿车,陈某答应。当天夜里,陈某骑摩托车带着油桶去了张某姐夫家点火烧了汽车。
之后,陈某接到“小薇”微信说需要钱,遂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给“小薇”。之后,“小薇”又以各种理由陆续让陈某通过微信给其转账1.8万元。
汽车烧毁后王某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抓获陈某,二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间,公安机关又发现了张某诈骗陈某的事实。
(郭贵安)